公明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自评[2017]4号),现将《公明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式如下:
项目名称:公明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玉律社区,大外环与南光快速路交叉口西南侧、长流陂水库东侧山坳,现状公明水质净化厂厂内的预留用地上
运营单位:深圳市光明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废气处理设施施工单位:杭州楚环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10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明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的公示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