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罗山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自评[2017]4号),现将《平湖罗山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湖罗山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
建设地点:平大路与广九线交叉口东南侧,山厦河西侧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工程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1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平湖罗山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的公示链接:
平湖罗山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